业州镇人民政府采购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06 16:37|发布单位: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8|项目监管地:建始县|
【项目概况】
业州镇人民政府采购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ZJS-23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2-2023 - 00123
3、项目名称:业州镇人民政府采购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2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专业服务公司,对本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以及后续维护工作,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鉴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安全排查报告及安全鉴定报告。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履行项目合同的能力。(提供证书的清晰复印件加盖鲜章);(2)未被“信用中国”(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②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在磋商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3.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CA办理咨询电话:13627254633、4009280095-5技术支持QQ:2648307856。3.2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3.各供应商登录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联系电话:13517160796,联系地址: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红土坪红土中路9号)。(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始县业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广润路29号
联系方式:18972403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红土坪红土中路9号
联系方式:1351716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97240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