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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翁牛特旗2022年度项目第一标段:花果营林场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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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赤峰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翁牛特旗2022年度项目第一标段:花果营林场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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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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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翁牛特旗2022年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赤峰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翁牛特旗2022年度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赤峰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翁牛特旗2022年度项目
项目编号
A1504000001001114001
标段名称
赤峰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翁牛特旗2022年度项目第一标段:花果营林场
标段编号
A1504000001001114001001
招标人
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控制价
3819604.31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汇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4日
开标地点 及标室
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巴彦淖尔市奥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 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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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381.941333
工期
2023年4月启动,截止
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竣
工,养护期3年(含新工
养护)。
质量
核实面积率为率 100%;灌木人工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
合格;乔木人工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封育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
退化林修复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人工种草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围栏施
工符合技术要求,水泥桩间距,货物采购符合采购要求;工程固沙材料、规格、
高度及埋深合格率均达到 100%、验收完好率均≥70%的视为合格;草原改良工程、
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及谷坊工程均为合格。
项目负责人
李应龙
相关
证书名称和编号
证书专业:园林
证书名称: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13002518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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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荣誉
1、出具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承诺函;
2、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有效的的银行资信证明;
3、承诺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满足承包本工程的需要承诺书;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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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赤峰蓝采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 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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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381.848257
工期
2023年4月启动,截止
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竣
工,养护期3年(含新工
养护)。
质量
核实面积率为率 100%;灌木人工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
合格;乔木人工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封育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
退化林修复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人工种草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围栏施
工符合技术要求,水泥桩间距,货物采购符合采购要求;工程固沙材料、规格、
高度及埋深合格率均达到 100%、验收完好率均≥70%的视为合格;草原改良工程、
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及谷坊工程均为合格。
项目负责人
侯凤起
相关
证书名称和编号
证书专业:林业工程
证书名称: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327247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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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荣誉
1、出具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承诺函;
2、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有效的的银行资信证明;
3、承诺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满足承包本工程的需要承诺书;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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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赤峰绿茵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 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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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381.857194
工期 (供货期)
2023年4月启动,截止
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竣
工,养护期3年(含新工
养护)。
质量
核实面积率为率 100%;灌木人工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
合格;乔木人工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封育造林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
退化林修复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人工种草成活率≥70%的视为合格,围栏施
工符合技术要求,水泥桩间距,货物采购符合采购要求;工程固沙材料、规格、
高度及埋深合格率均达到 100%、验收完好率均≥70%的视为合格;草原改良工程、
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及谷坊工程均为合格。
项目负责人
程世清
相关
证书名称和编号
证书专业:园林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172195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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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荣誉
1、出具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承诺函;
2、承诺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满足承包本工程的需要承诺书;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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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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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与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投诉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公示时间
2023年04月07日-202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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