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公安局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警务站建设,M1301000205517932004001,
清河县公安局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警务站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公安局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审[2022]0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新建清河智慧公安--警务站建设(太行路站)、清河智慧公安--警务站建设(高速路口站)及室外、土方工程;(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计划工期:45日历天;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0 00:00至2023-04-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5/8058或咨询“E招冀成”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长江西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
无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潘秀焕
| 联系人: | 王科 |
| 电话: |
0319-8285238
| 电话: | 15633093392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hbzb2@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