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汇心湖校区人才周转房、教师公租房
和留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型钢询价采购报价函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 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工字钢
| 国标10#
| T
| 10.62
| | | 材料质量均符合国标GB707-88
|
2
| 槽钢
| 国标16#
| T
| 7.92
| | |
3
| 角钢
| 国标
∠60×6mm
| T
| 4.832
| | |
不含税总价
| 大写:(小写:)
|
可抵扣的增值税率
| %
|
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 大写:(小写:)
|
含税总价
| 大写:(小写:)
|
注:1、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并按照项目要求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材料检测与复试费、施工费所有税费、厂家二次深化设计费用(包括 税率自报%增值税税率)及其他各种费用;
2、产品价格变动风险承担:一经中标,中标价不予调整,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控制价:81802元(含13%税),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3、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4、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信息;
5、资质、证书类要求:有招标采购产品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类似业绩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7、履约保证金:无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每次产品进场时需提供要求品牌的产品合格证以及出厂检测报告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1、付款类型:采用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工具方式支付。
2、付款方式:在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按月结算,支付结算量的 70 %;结构验收全部完成,支付至已结算量的 80%;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量 90 %;尾款项目竣工决算定案完成后半年内无息付清。(乙方应同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项目地点:位于合肥市新站高新区烈山路与岱河路交口东北角
【已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