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G355线K171+300交通量自动观测站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泉招[2023]009号
项目名称:2023年G355线K171+300交通量自动观测站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84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4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控制价
| 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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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交通量设备
| 1(批)
| 否
| 16845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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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 明细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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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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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方式:到代理公司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德化分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2023年G355线K171+300交通量自动观测站设施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现邀请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2023年G355线K171+300交通量自动观测站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亿达泉招[2023]00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控制价
| 谈判保证金
|
| 1
| 交通量设备
| 1(批)
| 否
| 16845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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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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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与获取时间:202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5个工作日),请受邀请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内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之前认缴,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谈判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自拟(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9、公告期限
9.1投标邀请公告的期限:自采购信息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通过( 采购人: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德化分中心
地 址:福建省德化县瓷都大道188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法:18960493396
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联系人:小苏
联系方法:159050529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德化分中心
地址:福建省德化县瓷都大道188号
联系方式:林工18960493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联系方式:小苏15905052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896049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