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将乐一中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乐县三华南路91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明)23601
项目名称:将乐一中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3.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将乐一中图书采购项目,数量8500册
2、预算总金额(即最高限价):331500元,各投标人实洋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报价图书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公开发行的正版图书,在供货时提供每种图书的出版社的发货清单,对所供应的图书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投标供应商提供盗版图书等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则损失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声明函;(6)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乐县三华南路91号4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三华南路91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三华南路91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地址:将乐县府前路20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0598-2322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三华南路91号4楼
联系方式:小乐18005087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乐
电 话: 1800508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