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维修护服务项目1 (项目编号:HQZB-2023-0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维修护服务项目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悦雅国际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3-04-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维修护服务项目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万元
最高限价:85.9276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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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8.0045 | 8.0045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是
| 7.6853 | 7.6853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3包 | 是
| 7.9437 | 7.9437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4包 | 是
| 8.2737 | 8.2737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5包 | 是
| 7.747 | 7.747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6包 | 是
| 7.7066 | 7.7066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7包 | 是
| 12.5194 | 12.5194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8包 | 是
| 8.0911 | 8.09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9包 | 是
| 20.0287 | 17.9563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后附),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将不予认定。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认定。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认定。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建造师证书、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到 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悦雅国际11楼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悦雅国际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悦雅国际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
本项目共计九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但兼中包数不得超过两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联系方式:022-24306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悦雅国际11楼
联系方式:022-23448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亦南
电 话:022-2344887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