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用仪器、仪表
项目名称:2023年通用仪器、仪表
招标编号:ZY23-XJX17-WK031-00/2023-DSDJ-LC02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部钻探物资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西部钻探公司2023年通用仪器、仪表,最高限价及参照执行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本项目采用定商定价模式采购,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本项目为25项,预计总金额为477.16万元。
2.2到货区域:西部钻探各生产区域,各区域具体到货地点划分为:
2.2.1. 南疆区域:塔里木、西北局、库车等;
2.2.2. 北疆区域:克拉玛依、阜康、吉木萨尔、环玛湖、车排子等;
2.2.3. 吐哈区域:鄯善、三塘湖等;
2.2.4. 青海区域:涩北、花土沟等;
2.2.5. 疆外其它区域:甘肃酒泉、苏里格、湖北远安、山西大同、川渝、环庆沿线等;
2.2.6. 海外区域:海外发运项目就近火车站(如:天津、成都、西安、郑州等)。
2.3质量要求:投标产品参照执行附件标准要求。
2.4价格有效期: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自授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如因技术革新等原因,导致可选用供应商或产品型号发生变化,应重新制作采购方案立项采购。投标报价需明确含税(13%增值税)、运输费、包装费、技术服务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所有费用(到货价)。
2.5价格调整机制:在价格有效期内,如遇原材料价格变化剧烈,导致产品价格波动需要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方式如下:如果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变化涨幅、降幅超过15%,并且持续时间到达30个工作日时,制作价格调整方案审批后实施。
2.6价格维护方式
2.6.1如政府部门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则按照文件要求相应调整中标价格。
2.6.2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保障供应时,重新启动集中采购工作。除此之外,保持中标价格稳定。
2.7其他
2.7.1履约保证金收取:
本项目按照合同签订金额(含税)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取千位整数),同一供应商全年累计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上限不超过30万元(包含)。特殊物资按照实际运行情况调整收取比例,但收取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10%。
2.7.2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2.7.2.1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单位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7.2.2集团集中采购物资项目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7.2.3合同签订金额(含税)100万元(不包含)以下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7.2.4因特殊情况不能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需在招标文件、采购方案中予以明确。
2.7.3合同授予要求:物资采购中心签订合同前应确认授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禁止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7.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返还、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附件合同模板第14条违约责任。
2.7.5履约保证金相关办理流程:
2.7.5.1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向物资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银行回执单等缴纳凭据提供至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若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保函有效期应晚于合同有效期。
2.7.5.2中标供应商若在物资采购中心有应收账款,可申请办理《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申请表》(见附件),经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财务部门(财务资产科)审核确认后予以办理相关业务。
2.7.5.3中标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凭缴纳凭据和《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经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审核确认后在中心财务部门(财务资产科)办理退款;若中标供应商通过办理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凭《应收款抵履约保证金申请表》原件和《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经物资采购中心合同承办部门(物资供应部)审核确认后在中心财务部门(财务资产科)办理相关业务。
2.8意外情况处理办法:对于一次挂网公开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经招标中心发送《招标项目失败情况分析及整改意见表》并判定方案不存在限制性条款后,发布二次招标公告。二次挂网公开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①若报名供应商家数等于2家,则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在满足资格条件、技术要求、交货期等前提下,推选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②若报名供应商家数等于1家,则转为独家谈判采购方式完成本项目采购。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框架招标,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结算方法进行结算。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用库内公开招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石油市场准入资质,准入产品涵盖38大类,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终止”、“中止”或“冻结”的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参加西部钻探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3.4.1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潜在投标人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第二步 登陆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标书购买及缴费;第三步 登陆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3招标文件按照标包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6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5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部钻探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西部钻探物资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延康
电 话:0991-7890708/1829946315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新疆招标分中心)
联 系 人:韩爱军
电 话:0991-7890642/15022902996
电子邮件:492756217@或hanaijun@
7.其它
7.1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7.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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