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爬行器集中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爬行器集中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Y23-XA402-FW248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爬行器集中租赁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套后固井质量测井、生产井测井、射孔作业用爬行器及配套设备的租赁、技术支持等服务。租赁的仪器及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年预计费用1100万元(不含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2.2招标范围: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配置要求 | 备注 |
1 | 150/100MpaΦ54 (含高速) | 串 | 2 | 租赁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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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75/140Mpa Φ80(含射孔、高速) | 串 | 12 | 租赁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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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75/140Mpa Φ70(含射孔、高速) | 串 | 2 | 租赁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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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单串仪器含一串井下仪器和一套地面系统,租赁需求型号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清单要求,具体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租赁设备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签约。如遇中油测井相关租赁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要求将租赁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2.4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大庆油田、西南油气田、辽河油田、大港油田、华北油田、吐哈油田、吉林油田在内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内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1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配备的爬行器集中租赁设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或购置发票,和设备铭牌照片),或承诺中标后在规定交付期限内交付,提供相应设备满足招标人租赁需要,且满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标记*号的关键性条款要求。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中油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招标文件购买网址: href="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5月05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再转6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 明
电 话:029-88776896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耿鹏 李将
电话:029-68934558
电子邮件:gengp_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