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属国有林场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ZHZCG2023001
项目名称:市属国有林场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市属国有林场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市属国有林场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350000.00
|
(2)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3)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拟选取一家成交供应商承包市属国有林场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以遥感判读变化图斑、或新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为线索,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核实,查清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毁坏)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以及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情况,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对核实为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及时恢复植被。全面掌握市属国有林场森林和林地的变化情况更新森林资源管理档案资料,形成截至2023年底的森林督查数据库、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及变化数据库。
4.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惠州市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 月底前。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8室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8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8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8室获取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应附封面,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提交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加盖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林业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
联系方式:0752-2881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752-2210602
联系方式:杨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752-2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