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G237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用海咨询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幢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WNDCG-2023009
项目名称:宁德G237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用海咨询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62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062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项
| 640621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40621
| 640621
| 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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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宁德G237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用海咨询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人需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2)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服务;(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报告,完成报告(报批稿),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最终稿。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服务方案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宁德G237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用海咨询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送审稿;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报批稿(含宗海图、界址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幢1601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41422593@),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幢16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幢1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定条件:如下表。
| 明细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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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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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第1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第1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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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账户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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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名称: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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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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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140700970990007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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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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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价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报价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价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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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总部经济大楼12层
联系方式:林主任 0593-2722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通吉路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成洲工业区A10栋2-28
联系方式:小毛 1385035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毛
电 话: 1385035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