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创谷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创谷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湖南
发布时间:
2023-04-11
详细内容:
首次公告时间:2023-04-07 17:00:00

一、项目编号:TXCG-202303020050
二、项目名称:创谷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成交)价格(元)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田林路487号漕河泾开发区宝石园25号楼

3958991.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虞水俊(主任评委)、朱可、许兴、臧芳、隋品波(业主评委)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排序

候选人名称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95.36

2

湖南彬烨信息有限公司

59.2

3

湖南嘉泽科技有限公司

50.41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市场经济规,根据长财采购[2017] 17号文和长财采购[2017] 18号文件相关规定,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劳务报酬费均执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方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约定,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49650元,包含代理服务费及项目开标评审费。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效响应的原因:技术响应偏离表未实质性响应,内容不符。

2、因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的智能庭审主机为同一品牌,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高于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故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被纳入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康亚瑜

电 话:0731-85890019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50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巨权、黎贵兰、贺胜辉

电 话:18674477059、15211177821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499号御溪国际1栋13楼1310房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