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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ZW)0000401
项目编号:NXHRDL-ZC-221242
项目名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169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69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696000.00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696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结果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②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前; 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4-10 18:00:00 至 2023-04-17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4-23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04-2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地址: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东侧
联系方式:0955-5639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杞乡经典C区众康医院向北50米
联系方式:13629503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江
电话:0955-56391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亮
电话:13629503272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