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宁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新宁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目名称) 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新发改发【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市新宁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址:新宁县12个乡镇48处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崀山镇、金石镇、万塘乡、高桥镇、安山乡、一渡水镇、回龙寺镇、黄龙镇、巡田乡、丰田乡、靖位乡、马头桥镇。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概算1152.0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风险防控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以及建设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隔离防护栏等。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EPC) 模式,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设计工作,且设计通过相关审批和审查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区域内相关工程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5计划工期:90 天(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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