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包设备噪声分析及治理方法研究补遗文件(一)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卷包设备噪声分析及治理方法研究”的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3.1.1条“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修改为“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具有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投标人资格条件的“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如下: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具有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为事业单位,若不能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投标人资格条件的“2.信誉要求”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四)招标文件中有关“营业执照”描述统一修改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如本次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文件发出为准。本补遗文件通知一经发布,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 标 人(盖章):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注:本承诺仅供事业单位使用承诺
项目名称:卷包设备噪声分析及治理方法研究
致:(招标人名称):
1.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以下信息真实有效并据实填写以下相关信息内容:
(1)我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2)股东及出资信息为。
(3)主要人员信息(如有)为。
(4)分支机构信息(如有)为。
(5)变更信息(如有)为。
(6)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7)我单位为事业单位,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其他补充说明)。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2【补遗文件(一)】卷包设备噪声分析及治理方法研究(发布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