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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青石线提升工程招标人为 新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青石线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088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24
3、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4、资金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16201613.00元;
招标控制价:16201613.00元。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及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项目概况:新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青石线提升工程起于省道 S312 沿黄线(青要山镇东侧),起点桩号为 AK0+000,路线沿石曹路一期于K1+300(K0+000)处 与 Y028 井曹线相 接( 曹村乡北侧,老石曹路 K0+450 处),路线沿青石线向北经北里沟村、石板岭村、庙岭村、石板沟村在经过袁山 村后向北沿现有漏明河季节性河 道向东北经丁庄村、前岭村在前口村处向东北止于青石线与省道渑嵩线 S242 交叉口,终点桩号K14+309.6,路线全长 15.6096 公里;路基宽 7.5 米,路面宽 6.5 米 。本次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绿化提升改造、涵洞边沟等排水设 施增设等,提升改造不涉及道路线形、纵坡、横断面的调整全线不改线、不调坡、不加宽。
8、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9、工期:18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七个 100%,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需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3.3项目总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需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 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 D 级(黑名单)。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将不予受理。
(2)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 年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 D 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应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时1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新安县新城人和路54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7290108
代理机构: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北200米港乾大厦261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3557763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600
2023年04月07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