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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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偃师区缑氏镇崔河村便民超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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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53 |
| 2、项目名称:2023年偃师区缑氏镇崔河村便民超市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05,070.00元 |
最高限价:1305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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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偃师政采磋商(2023)0063号 | 2023年偃师区缑氏镇崔河村便民超市项目 | 1305070 | 1305070 | 是
| 130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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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工程概况:2023年偃师区缑氏镇崔河村便民超市项目,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崔河村,新建框架结构二层便民超市(建筑物内包含公共厕所)一栋,超市尺寸:长24.4米宽11.6米,檐口高度7.5米。附属停车场一处,停车场尺寸:220厚C30砼硬化长33.5米,宽28.75米。 5.2资金财政衔接资金; 5.3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5.4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 5.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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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12日 至 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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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阳市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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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53; 2.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市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3号 |
| 联系人: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771960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 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3596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359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