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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长春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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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长春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吉林 |
发布时间: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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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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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长春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2.2项目概述:乙方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及长春地区各分子公司(包括铸造一厂、铸造二厂、有色铸造分公司、吉佳工厂、铸造模具设备厂、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产品技术部)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并通过长春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环评批复或备案。(本次招标的环评服务内容,不包括辐射类环评。
2.3实施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内签订委托任务单,每个具体项目的服务期限以相应的委托任务单内容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并在现场踏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环境影响预测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审核阶段形成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且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单位应为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的单位。
资格预审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1)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2)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
3)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情况以开标当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业绩要求:提交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至少1个铸造或锻造或汽车行业(包括铸锻件机械加工、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环境影响评价业绩,且为长春市内环保主管部门批复,需附环评批复或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3.1.3工程师及主要编制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投标单位的全职人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还应当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投标单位应当满足为甲方7家单位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至少拥有8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及主要编制人员(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至少3人,8人中可包含编制主持人,不得包含失信人员),且以上人员须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
3)、被列入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黑名单、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被列入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黑名单、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的个人,不得担任此项目的编制主持人及主要编制人员。(失信人员不得计入第2条人员数量。)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需附以上全部人员名单汇总表;
2)需附编制主持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证书管理号;
3)投标人须为以上人员直接缴纳社保,不允许代缴。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11日23时00分至2023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领购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5.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8. 联系方式
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8.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程东霞
电话:13039108583
8.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高严、姚瑶
座机号码:0431-80531686
手机号码:19975805599
邮箱:gaoyan48@
9. 申请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投标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
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30486/01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长春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服务 2023-04-11 23:00 2023-04-17 17:00 2023-04-24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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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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