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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泉州市城东片区东莲花苑地下室修缮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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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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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城东片区东莲花苑地下室修缮运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泉州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建发物业管理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城东片区东莲花苑;2.2.工程建设规模: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1357.27m2;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泉州市城东片区东莲花苑地下室修缮运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地面、坡道、墙面、天棚面油皮拆除、重新装修、交通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18232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3年4月12日8时00分至2023年4月17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
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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