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盛杨道、柳泽路切改工程 (项目编号:GLHS-20230412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盛杨道、柳泽路切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园产业园2区16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HS-20230412001
项目名称:盛杨道、柳泽路切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6.6215万元
最高限价:236.6215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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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157.4751 | 157.475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本工程为盛杨道、 柳泽路切改工程(第一包),工程内容为电缆敷设,拉管,箱站,电缆电力试验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第2包 | 是
| 79.1464 | 79.1464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本工程为盛杨道、 柳泽路切改工程(第二包),主要内容包括污水管线切改、 污水调水、导行工程以及低压电缆切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工。(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正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5) 财务状况报告:
A、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2022年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第二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部人员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正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5) 财务状况报告:
A、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2022年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到 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园产业园2区16号楼
方式: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广联恒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营业部;账号:02020001040023578。(3)汇款后,请将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guanglianhengsheng@;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1、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现场获取: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往天津广联恒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开源路中北高科技产业园2区16号)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园产业园2区16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园产业园2区16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
联系方式:27924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广联恒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园产业园2区16号楼
联系方式:022-58061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菲
电 话:022-58061627
天津广联恒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