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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人工湖清理淤泥、采藕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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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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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人工湖清理淤泥、采藕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30412001
项目名称:人工湖清理淤泥、采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人工清理荷花池莲藕和藕芽,同时清理湖内淤泥、杂物垃圾。2.为保证荷花的开花率,本次主要分部位清理。3.为避免大量破坏荷花,主要采用人工清理为主。4.湖边为透水混凝土路面,禁止大型机械停放路面。5.中标供应商负责每天清理垃圾,垃圾需要外排。6.本次清理面积为1000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天内进场施工,7天内全部施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53号文件及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邮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联系方式:15241833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畅
电 话: 024-228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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