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
-
智能感知前端监控及智慧公安共享平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
-智能感知前端监控及智慧公安共享平台
招标
人
为
清河县公安局
,
招
标项目
资
金来
自
政府预算资金
,
出
资
比
例为
10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
现
对
该项目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
建设内容:
智能感知前端监控及智慧公安共享平台
建设
;(
2
)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3
)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
4
)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2.2
招标范围:
第五章
“供货要求”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
.1
资质要求:
(
1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
2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分公司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
3.1.
2
信誉要求:
未
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3.1.
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
04
-
13
至
202
3
-
04
-
19
(北京时间,下同
)
,
登录
E
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
05
-
08 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
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若供应商
/
投标人在使用“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400-789-8055/8058
或咨询“
E
招冀成”
(
客服
QQ
。
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
“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在线参与开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清河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
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河县长江西街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邮 编:
054
8
00
邮 编:
050081
联
系
人:潘秀焕 联
系
人:王科
电 话:
0319-8285238
电 话:
1563309339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hbzb2@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