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谈判响应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3谈判响应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CMA标志)出具的有效的“电磁灶”、“电蒸车”、“卡式液化气罐”2023年1月1日至谈判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标准应满足GB4706.52-2008 、GB4706.1-2005、GB4706.34-2008、GB/T38522-2020要求,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及对应检测发票原件(日期以开票时间为准)的复印件,且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谈判响应人,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style="background: rgba(246, 168, 0, 0.3);">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4月14日— 2023年04月18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节假日除外),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关闭。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关闭引起的无法购买谈判文件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投标服务大厅;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3.3.1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备注:支持支付宝、,各行银联卡支付)。供应商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