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坂里乡千亩韭菜、辣椒产业示范园区(坂新村田园片区蔬菜示范园)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2023)036号
项目名称:坂里乡千亩韭菜、辣椒产业示范园区(坂新村田园片区蔬菜示范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2.90958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9604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
同
包
| 品
目
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审核价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审核价
| 采购包
最高限价
| 谈判
保证金
|
| 1
| 1-1
| 坂里乡千亩韭菜、辣椒产业示范园区(坂新村田园片区蔬菜示范园)工程
| 1(项)
| 829095.86元
| 否
| 829095.86元
| 729604.35元
| 0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至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
方式:纸质版或电子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竞争性谈判,请受书面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文件中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
联系方式:严先生,1385923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
联系方式:小黄 0596-836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6-836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