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采购超滤膜系统药剂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采购超滤膜系统药剂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采购超滤膜系统药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39150010008
项目名称: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采购超滤膜系统药剂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8500
最高限价:1808500.00;其中:盐酸:166080.00元;烧碱:640640.00元;柠檬酸:448200.00元;亚硫酸氢钠:224200.00元;次氯酸钠(10%):329380.00元
采购需求:按需完成超滤膜系统药剂的购置,将用于保定市排水服务中心下属鲁岗、银定庄、溪源3座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运行投放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中小微企业判定的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此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时,须具备危险化学品制造行业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 2 项; 如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 营业执照副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委托运行协议等);
(2)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时,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包含: 危险货物运输 2 类 2 项;如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 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委托运行协议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 号三十一条第二款相关(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14至2023-04-20, 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0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排水总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隆兴西路609号 联系方式:0312-3361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裕华区东岗路东方官邸9-110 联系方式:0173-33926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话:0173-33926919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