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发改产业【202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65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6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2栋、教学楼4栋、实训楼2栋、餐厅、学生活动中心、宿舍楼6栋、操场、看台、门卫室、地下人防车库、围墙等附属工程,以上均为框架结构。
2.4 招标范围:勘察:本工程详细勘察的全部内容;设计: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5
服务周期:勘察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设计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专业规范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设计。
??2.2招标范围:勘察:本工程详细勘察的全部内容;设计: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勘察标段: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勘察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4
09:00至2023-04-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4
09:3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世纪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辛集市方碑西大街8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A座1001
|
| 邮编: |
0523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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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郝兵
| 联系人: | 李萌
|
| 电话: |
0311-83309762
| 电话: | 0311-8565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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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传真: | 0311-8565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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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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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64561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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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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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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