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沿线0.4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沿线0.4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2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河间市曲港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间市曲港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曲港高速项目路线起自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南王村西北曲港高速公路扈家营枢纽互通,与曲港高速公路保定段顺接,止于沧州市青县新兴镇马辛庄村东与京台高速交叉,并预留东延条件,路线全长约96.46km。为配合曲港高速公路建设,需对涉及河间市境内曲港高速公路沿线0.4kv电力设施进行迁改,共12处。
2.2招标范围:该工程共涉及12处,迁改电缆总长度1758米,交叉穿越12处,拉管长度1259米。采用微控定向钻方式穿越,深度4米,采用MPP为电缆保护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 (2020
年4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 1 年
(2022年4月1日至今) 中不曾在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类) ; 近 3 年(2020 年 4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担任过 1 项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但本
项目中标后能够 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要求:(1) 本公告 3.5
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 (
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不含分公司) 的,不得参加投标。 (2)增加
3.6 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 (2020年 4 月 1 日至今) 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4 09:00至2023-04-20
17:00,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4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间市曲港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共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间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河间市手拉手汽配城D4-06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宁玉道
| 联系人: | 赵申申
|
| 电话: |
0317-7689007
| 电话: | 15833364264/1583187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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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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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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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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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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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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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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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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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