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盐山县城区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新建城市停车场;县城内部分便道升级及道路新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供水管网建设等。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2.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4 09:00至2023-04-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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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盐山县
| 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楼招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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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1300
| 邮编: | 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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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朱喜栋
| 联系人: | 郝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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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7-6221056
| 电话: | 1538317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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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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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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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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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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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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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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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