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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伊通县村屯处小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JLGJ-****-***
本招标项目伊通县村屯处小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号文件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河流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国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原公告中的: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河流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艳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薇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变更为: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河流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艳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薇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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