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7 本次招标仅接受家具生产商(制造商)或针对此项目获得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及其母、子公司均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未处于违约停用处理期内,未被国内其他石油石化行业主要企业受过停用处理。
3.1.8 投标人所供家具生产商应取得针对投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五星级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1.9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至投标日,具有在国内成功的可核实的投标产品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
3.1.10 投标人对技术要求有任何偏离,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全部列出。如未在该表中列出视为全部符合技术要求,且所提供的家具材质、尺寸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期在订单下达后1个月内。”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一切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免费负责。接问题反馈后,4 小时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
3.1.13 报价含运费、安装费用(送货及安装地点位于山东省内,由买受人指定),标的物报价不得高于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及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可执行的投标人已有中国石化框架协议的价格,投标人如在中国石化存在上述并行框架按照较低价格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4月13日 16:00至2023年4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27日 09:00前与鲍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薛夏婷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