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山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和移动源监管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山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和移动源监管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详细内容:
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

项目概况

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和移动源监管系统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X-2023-0406

项目名称: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和移动源监管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8000元(第一包:58000元;第二包:130000元;第三包:340000元)

采购需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和移动源监管系统维护项目,本次采购共3个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可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文件:

(1)在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三巷27号

联系方式:0351-4185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泓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2201室

联系方式:18734111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嘉丽、杨子夏、王文婧

电 话:18734111543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定).docx

126.0K

说明.pdf

317.4K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