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中塘镇2023年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R-津G-2023-招字0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塘镇2023年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中城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津G-2023-招字05
项目名称:中塘镇2023年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60.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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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160 | 160 | 其他建筑工程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
7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①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②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书面声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到 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中城一楼)
方式:方式一:携带资料至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已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中城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中城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
联系方式:13820686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中城一楼
联系方式:13312113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312113622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