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修改及出具法律意见、项目谈判;协助处理及代理行政诉讼与仲裁案件,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及民事诉讼;协助并参与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对单位内部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等。主要包括:
1.在招投标服务、采购服务、对外合作、对外授权、知识产权等方面为采购人起草、修订表述严谨、内容完整的合同文件,为甲方建立和完善合同审查和管理制度,规避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建立初步合规体系。
2.为采购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法律分析,对可能存在风险提出有预见性的专业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供参考。
3.为采购人拟发布的单位规章制度提出法律审查意见;指导采购人落实单位管理制度。
4.为采购人在知识产权的布局和规划、项目申报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为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保护。
5.就采购人遇到的民商事纠纷(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诉讼)、行政纠纷等诉讼事务提供全程法律事项服务。
6.在劳动人事方面,对采购人目前现有制度风险,并制定劳动风险报告服务;对采购人有关劳动人事协议、保密协议、员工手册、薪酬制度等文本进行审查、修改。
7.如有需要,需派律师到现场指导采购人有关法律方面的工作、列席重要会议并给予法律意见。
8.为采购人民商事合同项目谈判提供初步意见,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并对民商事合同项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
9.向采购人提供有关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等法律咨询。
10.为采购人开展1-2次专题法律讲座。
(二)服务要求
1.招标文件及合同(含无金额框架协议)审核:对接项目经办部门及招标部门,负责招标文件初审和复审、合同审核和复核。主要对审核对象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进行审查,并在2-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审核环节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
2.项目变更合同谈判:与采购人共同研究谈判事项,准备谈判文件、提纲及法律意见,参与项目谈判并发言。
3.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指派至少一名受聘律师代理采购人进行调查取证、提交答辩状、按时参加庭审。
4.代理民事诉讼:指派至少一名受聘律师代理采购人进行调查取证、起草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达、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包括一审、二审及再审、执行程序。
5.代理行政诉讼:指派至少一名受聘律师协助采购人起草诉讼文书、负责法律文书送达、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包括一审、二审及再审。
6.规范性文件审查:会同采购人开展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调研工作,协助审核、修改有关文本。
7.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如遇重大决策或紧急情况,应派律师尽快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在接到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后,充分准备调研,根据采购人工作任务的要求按质按时完成。
8.档案资料归集:服务期满,须向采购人提交一份工作总结报告,并将一年来的有关合同、招标文件等的审核资料(含修订意见、修改痕迹等)装订成册,供采购人留存备查。
9.供应商成交后,在湛江设有固定办公地点。 | 1 | 项 | 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 | 5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