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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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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光县公安局灯明寺派出所置换新办公场所房屋及院落改造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在“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4-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33120010032
项目名称:东光县公安局灯明寺派出所置换新办公场所房屋及院落改造维修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9578
最高限价:909578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中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18至2023-04-23,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在“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302693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能及时下载磋商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光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东光县 联系方式:0317-5536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沧州华运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路26号 联系方式:0317-3026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周 电话:0317-302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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