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
DGZGT-[202
3
]
3
号)
经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
出让
八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土地出让保证金
(万元)
|
土地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层数)
|
1
|
131028500001GB00016
|
中讯二路北侧、永昌路西侧
|
8854.24
|
工业
|
R≥0.7
|
C≥40%
|
10%≤X≤15%
|
H≤54米
|
50
|
295
|
590
|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
7629.92
平方米
|
2
|
131028500003GB00091
|
工业四路北侧、福喜三路东侧
|
3083.85
|
工业
|
R≥0.7
|
C≥30%
|
X≤15%
|
H≤20米
|
50
|
105
|
205
|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
794.15
平方米
|
3
|
131028500003GB00092
|
工业二路南侧、福喜三路西侧
|
3677.89
|
工业
|
R≥1.2
|
C≥40%
|
10%≤X≤15%
|
H≤54米
|
50
|
125
|
245
|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
为
3296.37
平方米
|
4
|
131028500003GB00093
|
工业二路南侧、福喜二路西侧
|
13253.5
0
|
工业
|
R≥0.7
|
C≥40%
|
10%≤X≤15%
|
H≤54米
|
50
|
440
|
875
|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
11702.66平
方米
|
5
|
131028500003GB00094
|
大福路南侧、中轴路东侧
|
4210.71
|
工业
|
R≥0.7
|
C≥40%
|
10%≤X≤15%
|
H≤54米
|
50
|
145
|
285
|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
5723.66平
方米
|
6
|
131028500003GB00095
|
工业二路南侧、福喜一路东侧
|
25972.13
|
工业
|
R≥0.7
|
C≥40%
|
10%≤X≤15%
|
H≤36米
|
50
|
860
|
1715
|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
4555.76平方米
|
7
|
131028500006GB00012
|
兴业二路北侧、福喜一路东侧
|
1060.11
|
工业
|
R≥0.7
|
C≥30%
|
X≤15%
|
H≤30米
|
50
|
36
|
72
|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
38.47平方米
|
8
|
131028500006GB0001
3
|
兴业二路北侧、福喜一路东侧
|
90.21
|
工业
|
R≥0.7
|
C≥30%
|
X≤15%
|
H≤30米
|
50
|
4
|
6.5
|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
31.26平方米
|
上述公示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
3
年
5
月
15
日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领取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企业、境外单位领取出让文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领取出让文件需要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领取需带:联合体协议(原件)、各联合体组成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出让文件所携带资料原件均需复印,所有复印材料需提供两份均加盖公章)。
五、申请人可于 202
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
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
3
:
0
0-17:00,节假日除外),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5
月
15
日
10
时。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至时间为
202
3
年
5
月
15
日
10
时,
10
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
202
3
年
5
月
15
日
11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回执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
202
3
年
5
月
15
日
1
4
:
0
0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
5)本次出让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
6)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