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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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京华社区基础设施建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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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4-37 |
| 2、项目名称:京华社区基础设施建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072,737.94元 |
最高限价:1072737.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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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县区)2023TPDL030号 | 京华社区基础设施建筑项目 | 1072737.94 | 1072737.94 | 是
| 10727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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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建设规模:广场地面硬化工程、排水系统、安全护栏、消防水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 (3)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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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3、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监督部门:新乡县财政局 0373-508909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县财政局 |
| 地址:新乡县冀兴大道1号 |
| 联系人:郭用臣 |
| 联系方式:1346223483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8号 |
| 联系人:刘星举 |
| 联系方式:0373-3069696 186373882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星举 |
| 联系方式:0373-3069696 18637388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