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2023年县道养护工程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2023年县道养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08: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016项目名称: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2023年县道养护工程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最高限价:25.0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B |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2023年县道养护工程项目监理 | 1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4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