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更新莲池区城中村改造南金庄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城市更新莲池区城中村改造南金庄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以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市城市更新莲池区城中村改造南金庄项目核准的批复,莲审批核字[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保定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保定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2、项目建设规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回迁安置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其中总建筑面积约29.7万平方米(具体建筑项目以设计单位的最终版图纸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核量为准)。3、项目服务期限:建设期3年(安置房不超过18个月)4、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其它补充:5.1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和标准。5.2项目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等全部完成为止。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饰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供电配套工程、自来水工程、天然气工程、供热工程、小区内、外套市政工程等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结算阶段、物业交付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并包含其它完成本工程所需工作的监理与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和信誉。(以营业执照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3.1.2业绩要求: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的一项不小于(20)万平米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以投标文件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上无明确竣工时间的以甲方出具的证明为准)。(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3.1.3财务要求: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3.1.4信誉要求:(1)提交2020年4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承诺书,其他承诺内容能涵盖招标公告3.1.8项全部内容;(2)提交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备职称证书,提供单位授权总监委托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单位授权总监委托书、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已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数量配备要求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552号文执行。(1)投入的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9人,监理员不少于16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在总人数内)。(2)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证明材料要求:主要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有关证书。(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3.1.8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投标;(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8 09:00至2023-04-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电建保定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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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未来金融港2号楼11层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时代路3号百世开利大厦A座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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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朱工、苏工
| 联系人: | 刘工
|
| 电话: |
18515290308
| 电话: | 1732528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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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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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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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330477049@
| 电子邮件: | huachunbao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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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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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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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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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