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②其他条件:所投末端设备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有认证的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有效的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应年审的还须提供有效年审记录)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信用要求:信用等级为 AA 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5)其他要求: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针对上述①,a、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风机盘管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 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 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唯一专项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 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提供吊顶式空调机组、组合式新风处理机组、热管式热回收新风机组、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或同一品牌制造商出具多份专项授权委托书,将全部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2018-01-01至2023-3-31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品牌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末端设备(合同内容包含风机盘管等)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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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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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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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