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清市融媒体中心采编部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栋2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MHZB[XJ]-001
项目名称:福清市融媒体中心采编部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 1
| 1-1
| 采编部门专业设备采购
| 1
| 350000
| 否
| 工业
| 350000
| 350000
| 7000
|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其他资料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有涉及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需承诺相关产品具备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证明材料,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具备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栋2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栋2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栋2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应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景观大道17号广播电视大楼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599053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室
联系方式:小方、小胡 18084794588 059183715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方、小胡
电 话: 18084794588 059183715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