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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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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1.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水务类奖项的情况: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60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得30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得10分;
本项不累加计分,以最高等级计分,最高60分。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类项目奖项情况:
(1)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得40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得20分;
本项不累加计分,以最高等级计分,最高40分。
以上2项得分累计,总分100分。
评分依据:
1.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3.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
4.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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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水务类奖项的情况: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00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得60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得30分;
本项不累加计分,以最高等级计分,最高100分。
评分依据:
1.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3.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
4.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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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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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或社保窗口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若2023年3月的社保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取得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即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1-2月社保证明扫描件)。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社保证明亦视为符合;否则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满足上述要求的,按照以下规则评分:
1.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水利水电或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30分【(1)涉及学历学位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2)涉及职称的,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合法查询渠道(如官方网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的查询记录截图。
(3)如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上专业为准或提供其它能体现专业的佐证材料】;
2.具有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得30分,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得20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得30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30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0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具有河道或排洪渠,或暗渠,或人工湿地,或污水处理设施相关水务设施运维管养项目工作经验的,得20分【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该人员信息的,须同时提供上述合同甲方(采购人)出具的盖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4项得分累计,总分100分。
评分依据:
1.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
2.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一律不得分。
| 评分内容: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或社保窗口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若2023年3月的社保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取得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即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1-2月社保证明扫描件)。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社保证明亦视为符合;否则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满足上述要求的,按照以下规则评分: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水利水电或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30分【(1)涉及学历学位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2)涉及职称的,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合法查询渠道(如官方网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的查询记录截图。
(3)如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上专业为准或提供其它能体现专业的佐证材料】;
2.具有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得30分,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得20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得30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30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0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具有河道或排洪渠,或暗渠,或人工湿地,或污水处理设施相关水务设施运维管养项目工作经验的,得20分【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该人员信息的,须同时提供上述合同甲方(采购人)出具的盖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4项得分累计,总分100分。
评分依据:
1.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
2.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一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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