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rgin: 0; padding: 0; .title_p{ height: 3em; margin: 18px 0;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e5e5e5 solid; .title_p span{ font-size: 30px !important; font-weight: bold; color: #f00; .content_p { text-align: left; margin-left: 14px; height: 3.4em; .content_p .left_span{ .content_p .right_span{ .details_p{ text-align:left; margin-left:40px; height:3em; .details_p .l_span{ .details_p .r_span{ .fbr_p{ margin-left: 50%; height: 3em; .fbsj_p { margin-left: 50%; height: 3em; 青岛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青岛康有为故居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康有为故居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ZFCG2023002133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康有为故居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51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51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51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510000.00 元。
采购需求:青岛康有为故居现有馆藏文物276件/套。通过配备环境监测系统、环境调控系统、文物展示设备、文物储藏设备等,建立完善的预防性保护体系和预防性保护管理制度,提升和完善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水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文物保存微环境控制技术保护”); 3.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通过“信用中国”( /credit/)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投标人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5-10 09: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龙山路26号
联系方式:0532-82868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2号楼16楼
联系方式:1302650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苗在栋
联系方式:13026500751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23-04-17 20:43
注意事项 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注意事项系统使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