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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某部执法场所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汕头某部执法场所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4-18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汕头某部执法场所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广海大厦7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2023006



项目名称:汕头某部执法场所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1.12016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12016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某部执法场所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汕头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计划下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特征:本项目为汕头某部执法场所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2.3 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人民币411201.68元(本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0343.12元。上述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浮动)

2.4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2.5招标范围:执法场所房间墙面、地面、天棚、墙体维修改造,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8须具有以下资质: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

3.9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

3.10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11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审核通过(提供相关证明)

3.12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

3.1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3.14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1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发售方式: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2.1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5.3报名资料要求(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5.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5月8日14时3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5时00分

7.3地点为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804号。

7.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某部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联系人:关助理

电话:1831300219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4-86861991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2023年4月17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细见采购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细见采购需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广海大厦7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80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某部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联系方式:关助理,18313002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長平路广海大厦701            



联系方式:吴工 0754- 8686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754- 8686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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