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 204 号 31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007
项目名称:2023年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防水维修工程,具体内容以量单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22年4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四)项目部人员配备:1、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以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以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承诺格式自拟)。(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六)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七)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持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属于台湾居民,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成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外国人或者台湾居民无婚烟关系,并出具承诺书。(八)参与项目的业务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属于台湾居民,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外国人或者台湾居民无婚姻关系,系单位正式职工,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出具承诺书。(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 204 号 311 室
方式:须携带①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 204 号 311 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信息化建设投资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联系方式:程老师,022-88169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罗明华,022-60121166-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明华
电 话: 022-60121166-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