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市某部宜宾某部新机关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更正通知 |
|
公告名称: |
宜宾市某部宜宾某部新机关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18 |
|
详细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WSCYB-G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宾某部新机关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公开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将全部物资运达现场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同等价值的银行保函,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0%;
2.项目完工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经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70%;
3.初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选取结算审核单位,经结算审核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金额的95%;
4.工程结算审核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后进行支付。
现更正为:
1.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安排施工人员和材料开始进场,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预付款申请,并出具同等价值的银行保函,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0%;
2.项目进度完成50%时,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进度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50%;
3.项目完工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经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70%;
4.初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选取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金额的97%;
5.工程结算审核余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后进行支付。
更正事项二:
原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九、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将全部物资运达现场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同等价值的银行保函,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0%;
2.项目完工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经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70%;
3.初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选取结算审核单位,经结算审核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金额的95%;
4.工程结算审核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后进行支付。
现更正为:
1.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安排施工人员和材料开始进场,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预付款申请,并出具同等价值的银行保函,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0%;
2.项目进度完成50%时,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进度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50%;
3.项目完工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经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70%;
4.初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选取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金额的97%;
5.工程结算审核余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后进行支付。
其余内容不作更正。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5楼
联系方式:杨梅;0831-7193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梅
电 话: 0831-719326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