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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设计沈阳市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及装修设计项目重发第1次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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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设计沈阳市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及装修设计项目重发第1次公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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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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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及装修设计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核准文号为沈发改发【2013】2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沈阳市
2.2 项目规模: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派出所办公用房位于大东区北海街与合作街交叉口西南侧,地铁10号线合作街站中南上悦城项目部分底商1-3层网点。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530.45㎡,其中产权证面积1637.37㎡(以房产实际测绘面积合为准)。
2.3 设计服务期限: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服务期为365日历天。具体合同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至该项目竣工交付完成为止。
2.4 招标范围:沈阳地铁10号线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设计(主要包括:室内建筑(含结构荷载复核)、暖通空调、排烟、电气、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及装修设计的方案、施工图及概算编制和相关设计服务,同时包含施工招标配合、现场施工配合以及竣工移交等相关工作。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整。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含)以上)。
3.3 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08:30时至2023年4月24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0日10时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6.3 投标文件解密地址: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综 合 服 务 系 统 (“ 不 见 面 交 易 ” 综 合 服 务 系 统 )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4 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5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 名:吴彦霖姓 名:吴彦霖
单 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单 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职 务:项目负责人职 务:项目负责人
职 称: 职 称: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联系人:吴彦霖
电话:024-24082122-3823
传真:024-240841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
联系人:由春红
电话:024-31679592-8889
电子信箱:zfzbyb@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
异议联系人:由春红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31679592-8889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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