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3-04-19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受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交货期见下表。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36-234020230047
招标项目名称:新13L与M系列发动机5万台共线项目-4#重型排放性能台架升级改造-排放分析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辽宁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双路直采+EGR气体分析仪 | 1 | 本设备主要应用于柴油发动机的常规性能试验,国Ⅴ、国Ⅵ、非道路国四发动机的开发试验,电控发动机的优化标定试验的排气污染物测量;双路直采+EGR气体分析仪,并实现与主控测试系统通讯集成,保证该排放试验台架的气体排放的测量满足国六,T4开发测试的需要。 |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8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关境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关境内投标人满足: 2020年、2021年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亏损(以审计报告为准)。 注: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部分:①审计报告、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④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关业绩不少于3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需要提供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业绩合同1个,投标文件中应附有供货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相关的同类设备生产、大修改造、调试及技术支持的能力。如合同未注明总金额,须提供结算发票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能证明合同金额的凭证,否则业绩无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04-1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04-2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登陆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国际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国际电子开标大厅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本网站( 联系方式:19969564696;15584190438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
账号(人民币):1
账号(美元):158801042317
其他:银行代码SWIFT:BKCHCNBJ840
人民币在线支付:请在一汽国际招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