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新野县2023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关于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通知》(新退役军人{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组织开展我县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00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关于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通知》(新退役军人{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对我县优抚对象开展了短期疗养。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相关费用拟实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二、短期疗养对象和服务机构…短期疗养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优抚医院和光荣院为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协议签订以及入院后短期疗养活动组织与实施”的文件精神,我县没有优抚医院,有光荣院编制和相关设备设施,新野县光荣院自2007年起就设立在新野县老年公寓管理处老年养护中心。2014年起,新野县每年的重点优抚对象疗养都在新野县老年公寓管理处进行,公寓也为此购置了大量疗养所需的吃、住、医疗、康复等设施。因此,根据(民发{201452号)、(新退役军人{201926号)文件精神,新野县老年公寓管理处为新野县唯一一家符合新野县重点优抚对象疗养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新野县老年公寓管理处 |
| 2.地址:新野县中兴路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胡晓涛 | 南阳市师范学院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程天河 | 南阳医专一附院 | 高级会计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王新征 | 南阳市师范学院 | 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3年04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3年04月26日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17时3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本公告 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可查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地址:新野县汉城路 |
| 联系人:易理明 |
| 联系方式:13849784431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新野县财政局 |
| 地址:新野县解放南路与政府路交叉路口南侧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南阳和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龙腾花园(滨河西路西150米) |
| 联系人:柏雪松 |
| 联系方式:19837716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