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睢宁县沙集镇睢宁港区内厂房防火分区一(北侧)招租
| 项目编号
| hhcq-zl202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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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4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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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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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房产
| 标的坐落
| 睢宁县沙集镇徐洪河西岸、盐徐高速公路桥与沙集大桥之间,港区内厂房防火分区一(北侧)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厂房
| 所在层数
| ——
| | 房屋建筑面积(㎡)
| 2880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两年不变,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5000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H型钢柱钢梁、C型钢桁条,水泥地面,四周承重墙高1.2m,其余彩钢瓦维护,塑钢窗,屋面夹芯板顶,顶部设有消防系统,行车梁,行车2部
| | 其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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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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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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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徐州标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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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底价
| ¥273,6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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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江苏沙集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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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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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资产租赁信息表》;
3.《评估报告》(江苏标达房估(2023)字第SN03-013号);
4.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睢国资备〔2023〕109号);
5.江苏宁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码头内件杂货厂房对外出租的备案报告》(宁通集团〔2023〕24号);
6.江苏宁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4月4日);
7.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8.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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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 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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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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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
方式
| 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601240000005754000001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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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五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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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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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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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房屋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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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本次交易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
本次交易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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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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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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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意向承租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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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5万元。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保证金直接转作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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