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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和田县2023年核桃蛀果害虫综合防治补助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ZFCG(2023FS)012-1号
项目名称:和田县2023年核桃蛀果害虫综合防治补助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92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1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田县2023年核桃蛀果害虫综合防治补助项目(二次)(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苹果蠹蛾高效诱芯及梨小食心虫高效诱芯采购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田县2023年核桃蛀果害虫综合防治补助项目(二次)(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高效氯氟氰菊酯及甲维·灭幼脲采购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3)具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月-3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6)包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和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7)包二投标人须提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承诺书原件;(8)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月-3月)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月-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10)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和田县经济新区
联系方式:0903-2027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联系方式:0903-7820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玉环
电 话:0903-78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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